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。人民法院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了网络对接,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、银行卡、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,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、冻结、扣划等执行措施。
执行法官足不出户,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、冻得住、扣得了。此举从根本上减轻一线执行人员和银行员工的工作压力,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,降低执行成本,也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。“老赖”们也面临出行乘不了飞机、高铁,无法办理贷款、信用卡等一系列限制。
201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署了《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》(以下简称《备忘录》)。根据《备忘录》,两部门今后将通过网络信息共享的方式,对被执行人的纳税信息进行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,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税务领域进行联合惩戒。
《备忘录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协助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网络执行查控。查询内容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信息、纳税税款、申领发票等相关信息,以及被执行人的退税账户、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相关信息。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。
惩戒措施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;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,作为重点监管对象,加大日常监管力度,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;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,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,作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慎性参考。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将相关案件信息推送给国家税务总局共享。共享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信息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法院关于税收征管罪类裁判文书。
截至目前,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系统,为2764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,共冻结资金1515亿元,查询到车辆2662万辆、证券480亿股、渔船和船舶24.72万艘、互联网银行存款18.82亿元。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87万人,累计限制870万人次购买飞机票,限制340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、高铁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,限制17万余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,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随着我国司法体制不断进步、网络查控体系不断完善,相信诚信社会的建立一定会给老赖更多震慑,让老赖的财产无处遁形,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。